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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代:明末清初。1956年夏溥斋捐赠到郓城县文化馆,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管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画心:长89.8厘米,宽50.6厘米;整体:长252厘米,宽62.7厘米;重0.662千克。绢本,设色山水。图绘山溪松石,近处松树林立,远处山色空濛,松石掩映间隐隐露处几座茅庐,环境幽雅,俨然仙界。布局合理,层次分明,置景多而不满,繁而不乱。右上题:“溪山胜处结节居,多碾看缸满贮书,雅口抚琴留□客,□□遗去各樵渔”。款署:“龚贤”。朱文图章:“半千”。左下朱文图章:“晋隋唐琴斋”,另朱文图章一方。右下朱文图章:“郓城夏伯子金石图书记”,另朱文图章一方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