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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(公元1644年—公元1911年),1956年夏溥斋捐赠到郓城县文化馆,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管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画心:长168.8厘米,宽65.4厘米;整体:长289.6厘米,宽83厘米;重0.90千克。纸本,设色山水。图绘青山耸立,云雾缭绕。右下行书题:“云山忽在目□壑□灵涛我师列□冠凭虚风飘飘”,款署:“南屏山僧”,下有朱文图章:“正喦”,白文图章:“古人秉蜀爽□”;左下白文图章:“南屏僧”,另有白文图章一方;右下图章三方,白文图章:“一指禅”,朱文图章:“郓城夏伯子金石图书记”,朱文图章:“北平孙氏砚山斋图书”。画棱两边题有行楷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